1、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必须要给吗女方不给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没亲自负责照顾孩子的那一方原则上应该承担起必要的抚育成本。此举主如果为了确保子女可以得到好的生活环境及全方位进步的条件。假如妇女拒绝支付抚养成本,这样行为既违反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对自己担负着的义务的一种忽略。生育养育子女本就是爸爸妈妈的法定责任与义务,不可任意推脱或避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2、双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不抚养如何解决
在离婚过程中,若子女被判决由女方承担抚养责任,然而女方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那样这种行为无疑是紧急违约行为。针对这样的情况,男方应第一采取和解方案,积极地通过与女方进行交流协商来解决抚养问题。假如经过努力仍没办法达成协议,男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抚养权。由于抚养未成年人乃是爸爸妈妈的法律强制性义务,女方无理拒绝承担此项职责是非法且不道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双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爸爸妈妈有探视权吗
一般情况下,男方父母并无直接参与子女监护的权利,这是因为在孩子被断定为由女方进行抚养之后,女便捷依法获得了直接抚养孩子的权益与相应的责任承担权限;而在此过程之中男方则依法享有些只不过对孩子的探望权益而已。然而,在具体实行的过程当中,若得到女方的赞同,男方的爸爸妈妈也可以在女方赞同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首要条件之下行使他们的探望权利,以此来达成与孙子或孙女的亲情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帮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法、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暂停探望;暂停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双方离结婚以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原则上需要支付抚养费。这是基于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所需。假如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孩子是爸爸妈妈的法概念务,不可以随便免除。